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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费标准

山东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业务收费标准

 

一、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的辩护人 以及刑事案 件自诉人 、被害人的代理人

(一)侦查阶段 :5000-20000元/件

(二)审查起诉阶段 10000-30000元/件;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按照涉及财产关 系的 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执行

(三)审判阶段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的,10000-50000 元/件,担任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酌情减收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按照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执行;

(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时涉及几个罪名或者数起犯罪事实的可以按照所涉罪名或犯罪事实分别计件收取

二、担任民事 、行政诉讼案件代理人不涉及财的, 3000-15000 元/件 ;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基础服务费3000-5000元,诉讼(争)财产标的额超过 1万元的,按下列比例分段累加计算:

1 万 (不含) -10 万元 (含)部分收费比例为 6%-9% ;

10 万 50 万元 (含) 部分为 5%-6% ;

50 万 100 万元 (含) 部分为 4%-5% ;

100 万一500 万元 (含) 部分为 3%-4% ;

500 万元以上部分由律师事务所和委托人协商确定 。

三、担任公民请求国家赔偿案件的代理人在民事案件收费标准基础上酌情减收

四、代理以上诉讼案件,也适用计时收费,收费标准为150-3000 元/小时,不足一小时的按一小时计;办理法律服务事项花费在旅途的时间,折半计算。

五、法律事务特别重大、疑难、复杂的,可以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在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的上限 5倍以内(含5倍)协商确定。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可以认定为重大、疑难、复杂

诉讼案件 :

1.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作为 一审的案件

2.集团诉讼案件或者共同犯罪刑事案件

3. 涉及三个以上法律关系 、三个以上罪名的案件或者同 一案 件事实特别复杂及证据材料数量巨大的

4. 涉及专业知识 ,需要聘请非 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员方能办理的案件

5. 涉外 含涉港 案件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

6.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认可的其他重大 、疑难 、复杂案件。

(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时涉及几个罪名或者数起犯罪事实,并且已经按照所涉罪名或犯罪事实分别计件收取费不过用上述规定

六、律师事务所与当事人约定风险代理收费的,可以按照固定的金额收费,也可以按照当事人最终实现的债权或者减免的债务金额(以下简称“标的额”)的一定比例收费。律师事务所在风险代理各个环节收取的服务费合计最高金额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标的额不足人民币1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标的额的18%;标的额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上不足5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标的额的15%;标的额在人民币500万元以上不足1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标的额的12%;标的额在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不足5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标的额的9%;标的额在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的部分,不得超过标的额的6%。

七、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 同一个案件两个以上阶段的 ,可以 自第二阶段起在前一阶段收费标准基础上酌情减收服务费。

八、本收费标准生效日期为2019年10月10日,于2022811根据司法通【2021】87号进行修正

                       山东齐都律师事务所

二0二二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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